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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五章(穷鬼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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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秒记住【笔趣阁】 biquge321.com,更新快,无弹窗!     事实证明,僵尸耐力有限,没法跑马拉松。
    从江白砚院中离开后,施黛乘着青青一路回到施府前院,与等候于此的众人汇合。
    沈流霜正在百无聊赖吃果子,与宋凝烟有一搭没一搭说着话。孟轲则照顾着初入施府的画皮妖阿春,不知说了什么新鲜事,将后者逗得眉开眼笑。
    至于施云声,早早被家丁带回了卧房
    哪怕是凶巴巴的小狼,在家也要被迫早睡早起。
    “看样子,我的符箓顶多控制它远行两个时辰。”
    宋凝烟轻抚青青脸颊,为它拂去颊边沾染的竹屑:“两个时辰,够吗?”
    僵尸不会觉得疲累,青青狂奔许久,这会儿仍是生龙活虎。
    感受到温热的触摸,青面獠牙的僵尸双目微眯,蹭了蹭宋凝烟掌心。
    “当然够。”
    施黛亦是满头树叶,抬手抚平额前一绺翘起的卷发,展颜道:“两个时辰,不仅能让僵尸行遍长安城,还能去往周遭城镇。单单长安城里的送货生意,就能赚一大笔钱。”
    虽然做不了长途快递,短距离的外卖也行。
    大昭河清海晏,长安乃天府之都,各式各样的商铺多如牛毛。一旦把送货生意做开,前景不可限量。
    沈流霜默默帮她整理凌乱的鬓发。
    “我尽快将招牌打出去。”
    孟轲道:“一名赶尸人能同时操纵数只僵尸,数量不愁。”
    僵尸速度快、效率高,最重要的是很能打,实力远远超过大多数镖师,不必担心被半路劫货。
    什么叫天选之子啊。
    “至于阿春姑娘,我明日带她去脂粉铺子看一看。”
    孟轲看着施黛,笑得像只狡黠的狐狸:“你与青青离开后,我们讨论出一个主意。大昭的妖鬼虽司空见惯,但大多百姓仍对僵尸心存忌惮。不妨让阿春姑娘给每个僵尸画上一张假面,令其与常人无异,便不会吓到人。”
    这套组合牌,打得那叫一个精妙。
    待今日商议结束,施黛回房歇息,已是丑时。
    阿狸早已困得眼皮子打架,趴在她肩头半睡半醒,忽听施黛轻咦一声。
    睁眼才发现,施黛卧房的窗口前,落了个纯黑信封。
    信封上绘有暗金色繁复纹路,是镇厄司专有的印记。
    来活了?
    踏着落雪走上前去,施黛打开信封,不出所料,看清一行龙飞凤舞的大字:
    “明日酉时,镇厄司。”
    奇怪。
    《苍生录》里,原主没收到这封信来着。
    “这叫蝴蝶效应。”
    阿狸懒懒瞥一眼信封:“在既定轨迹里,原主今日主动去过镇厄司,领了个捉妖任务。你遇上画皮妖,耽搁时间,自然与她的经历彼此错开。”
    说完颇为遗憾地轻叹口气:“可惜,如果你跟着剧情走,能未卜先知。”
    施黛对此没什么兴趣。
    与其如履薄冰紧跟剧情,吃些“未卜先知”的红利,不如按照自己的喜好,随心所欲来活。
    将信纸叠好,施黛进入卧房。
    典型的贵女闺房,小阁藏冬,闲窗锁月,角落香炉幽香袅袅,缠上她翩跹的水绿色裙边。
    在这个世界已有数日,施黛轻车熟路打开南面一处暗格。
    暗格空间不大,摆放有一块和田玉吊坠,和一盘曼陀罗夹饼。
    她将曼陀罗夹饼取出,往盘子里放入几颗沈流霜的果子,小声道:“这是流霜姐姐给的。”
    房中除她以外并无旁人,施黛对着一块和田玉开口说话,场面或多或少有些古怪。
    肩头的阿狸对此习以为常,抬起右爪,挠了挠脸颊。
    施黛这是在对原主说话。
    她之所以能来这个世界,全因原主献祭魂魄,祈求天道保佑家人平安。
    她虽是原主转世,归根结底,其实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人,受了人家的恩惠,不能忘记。
    因天理制约,施黛无法向旁人吐露自己的真实身份,只能于房中悄悄祭奠。
    那块和田玉是原主抓周所选之物,施黛将玉供在暗格里,时常在玉前摆些瓜果和小点心。
    “说起来,”施黛扭头,“你口中的灭世之灾,要如何找到线索?”
    “近日并无端倪,发觉不出猫腻。”
    提起这一茬,阿狸打了个激灵,睡意褪去三分:“过段时间,大昭境内将渐生邪异之事。你在镇厄司好好干,多关注风声。”
    施黛一笑:“没问题。”
    因为总在兼职,她从小就是闲不下来的性子。大昭在她看来,如同一幅描绘有万千神鬼妖邪的画卷,诡谲却绮丽。
    能在镇厄司中多见识见识,正合她意。
    天色已晚,月华掩入层云之中。
    施黛摸摸小白狐狸毛绒绒的脑袋,对着暗格中的和田玉悄声道:“晚安。”
    阿狸抖了抖满身绒毛,好似一团飞雪,跃入床榻锦被。
    暗格之内,青果翠绿,玉坠莹莹。
    *
    施黛第二日前往镇厄司,身边除了阿狸,还跟着道小小的影子。
    ——施云声沉着脸行于她身侧,偶尔鼓一鼓腮帮,一副不情不愿的模样。
    这孩子被从狼群寻回施府后,在学堂念了好几个月的书,奈何施云声对之乎者也全无兴趣,反而看上了他爹施敬承的渡厄刀。
    他体内融有一枚狼族妖丹,算是半妖。
    半妖极为罕见,既有人族灵气,又混杂嗜杀的妖性,更何况,他的妖丹来源于凶戾残暴的狼。
    归家数月,施云声展现出了惊人的捕杀天赋,向施敬承学习刀法后,更如璞玉生辉。
    今日听施黛前往镇厄司,小孩儿眼中露出再明显不过的羡艳之意,转瞬即逝,被施黛敏锐捕捉。
    于是大大方方问了他,想不想去镇厄司看看。
    “我、我没有很想去。”
    一边乖乖跟在她身边,施云声一边结巴小声嘟囔:“只是勉为其…难。”
    施黛笑:“好好好,勉为其难。”
    行至镇厄司门前,她瞥见施云声眼中掩饰不住的憧憬。
    大昭境内,各州皆设有镇厄司,司掌鬼神妖邪之事,广聚三教九流之人。
    长安城中这一处,乃总司所在。
    朱门大敞,金丝楠木匾额厚重庄严,步入前院,可见雕梁画栋、丹楹刻桷,一树青松拂檐。
    此间称不上奢华,却蕴藉浓郁灵气,最为瞩目的,是形形色色穿行其间的人。
    藏地行僧、苗疆蛊师、道门修士、南海乩童皆汇聚于此,无论来多少次,施黛都打心底里觉得惊异有趣。
    “看见那个戴面具的男人了吗?”
    凭着原主残存的记忆,施黛小声向自家弟弟介绍:“那是傩师,流霜姐姐也是。傩戏即鬼戏,可通鬼神,驱邪祈福。傩师唱起傩戏,能引神消灾。”
    那是个挺拔壮硕的中年男人,双手抱臂立于檐下,将面具扣于头顶。
    傩面被做成钟馗形制,满带巍然正气。
    施云声老老实实地听,眼底闪过几分亮意,想张口问些什么,嘴唇轻启,又别扭抿紧。
    他、他才不要主动向她搭话。
    “那边抱着只红狐狸的姑娘,是跳大神的司婆。”
    施黛继续道:“狐狸是她的保家仙。与灵宠不同,那是货真价实的仙家,吸取日月精华之气,有了仙身。”
    肩头的阿狸听得晃了晃尾巴。
    仙家又如何,它还是天道呢。
    虽然如今和普通狐狸没什么差别,可谓虎落平阳被犬欺。
    “然后是——”
    目光悠悠一转,不经意间,竟触到熟悉的影子。
    江白砚不知为何也在镇厄司,跟前站着个面露喜色的陌生少年。
    他今日穿了身广袖竹纹长袍,即便腰间配着剑,也瞧不出太多杀伐之气,长睫微垂、慵懒发呆的模样,更似漫不经心赏玩冬雪的世家公子。
    施黛还没出声,竟见身侧寒光一闪——
    施云声拔刀而起,在陡然席卷的肃杀冬风里,猛地冲向那道人影。
    寒光凛冽,江白砚并未抬头,长剑便已出鞘。
    刀剑相撞,于冷风中发出清冽鸣响。
    施云声闷哼一声,喉间微甜,被磅礴剑气震得迅速退开。
    …可恶!
    小孩气势汹汹收刀入鞘,没忘瞪江白砚一眼。
    江白砚神色不变,目光落在施黛面上,微微颔首:“施小姐,施小少爷。”
    施黛无可奈何叹了口气。
    头疼。
    不知出于何种原因,施云声对江白砚向来不喜,将后者视为头号劲敌,每天都想与他打上一架。
    理所当然地,一次也没赢过。
    施黛认真想了想,觉得这或许源于小狼的胜负欲。
    “江公子为何在这里?”
    施黛眸光一转:“还有这位……”
    方才施云声与江白砚动了手,受惊最重的,是江白砚跟前那名锦衣少年。
    此人年纪不大,岁数应与施黛相仿,眉目隽秀,穿得那叫一个泼天富贵。
    乌发以价值不菲的玉冠束起,身披白狐大氅,右手戴了个翡翠色玉扳指,晶莹剔透。
    腰间还挂着个精致漂亮的白玉双鱼香囊,散出幽幽檀香。
    这位一看就很贵的公子被吓得不轻,一张脸煞白到极点,现出灰扑扑的青,整个人往后一退,险些摔倒。
    “在、在下阎清欢。”
    少年掏出一块金丝如意纹手帕,拭去额角汗珠:“今日第一次来镇厄司应卯。”
    “他是摇铃医。”
    见施云声面露茫然,江白砚道:“摇铃医修习医道,是走街串巷的江湖郎中,只需摇响手中铃铛,百姓听见铃声,便可求医问药。”
    施黛听说过这种大夫。
    摇铃医又被称作“走乡药郎”,平日行于乡间,栖息于荒野寺庙,为百姓医治,只收取极少的报酬。
    印象里,摇铃医四海为家,身无长物,眼前这个……
    施黛看了看阎清欢手上价值连城的玉扳指。
    “这是我爹送我的。”
    感受到她的视线,阎清欢有些赧然:“我喜好研读医术,半月前决定当个摇铃医,这才离家来到长安。”
    施黛一愣:“阎公子不是长安人?”
    “我自江南越州来。”
    阎清欢脱口而出:“话本子里,行侠仗义之事都发生在长安。”
    施黛懂了。
    这是个看多了话本子,憧憬斩妖除魔的富家少爷。
    事实的确如此。
    阎清欢紧张兮兮攥紧衣袖,看了看跟前三人。
    这就是传说中的长安城镇厄司吗?
    好惊险,好江湖,连问候人的方式都如此别致,彼此用刀剑来招呼。
    他不会哪天,被人亲切问候死吧?
    “我叫施黛,身旁这位是家弟施云声。”
    施黛落落大方笑了笑,好奇道:“阎公子与江公子认识?”
    “起初不认识,现在认识了。”
    阎清欢:“从今日起,我与你们一队。”
    嗯?
    施黛看向江白砚。
    镇厄司共十二卫,每一卫中,分设三个小队。
    施黛不久前加入镇厄司,目前属于闲散人士,并无队伍。
    也就是说……
    “我们三人,暂定一队。”
    江白砚语气平平:“长安城内傀儡师一事,由我们探查。”
    施黛一怔:“傀儡师?我们昨夜遇上的那个?”
    长安城内每日都有怪事发生,这个任务被交给他们,说明不难。
    毕竟施黛与阎清欢皆是初出茅庐的新人,唯独江白砚仅入镇厄司一月,便崭露头角,破获好几起大案。
    让江白砚领着他俩,属于同僚老带新。
    “正是。”
    江白砚看她一眼,自怀中掏出一张宣纸,懒声笑笑:“此事颇有意思。昨日永庆坊大乱,除却被吸引而去的邪祟……被傀儡术操纵的,皆是画皮妖。”
    施黛好奇:“这张纸又是何物?”
    “永庆坊大乱时,有人将一则志怪故事写于宣纸之上,贴在长安城墙。”
    江白砚将宣纸递给她:“故事中,一名富贾作恶多端、抛妻弃子、霸占百姓家财,将一个年轻孤女强娶为妾。成婚当夜,竟见孤女褪下人皮,袒露苍白枯骨。这则志怪故事,名为《画皮》。”
    一个略显老套的桥段。
    但与永庆坊中被操控的画皮妖遥相呼应,就能品出古怪。
    “更有趣的是,”江白砚垂眸,扬了下嘴角,“故事里提起过,富商居于永庆坊——而昨日永庆坊中,恰好死了个经商的男人。”
    这绝非巧合,阎清欢起了一身鸡皮疙瘩。
    施黛恍然大悟:预告杀人。
    侦探里的常用诡计套路,凶手通过暗语或故事的形式,提前昭告杀人对象和地点。
    通过这种方式,凶手能轻而易举引发恐慌、博取关注,将百姓愚弄于股掌之中,从而满足追求刺激、自负自傲甚至自恋的心理。
    忽然想到什么,施黛道:“昨晚永庆坊中,除了那个男人,还有其他死者吗?”
    “被画皮妖所害的,仅有那一人。”
    江白砚斜眸睇她,嘴角笑意加深几分:“其余受伤的百姓,是遇上了趁乱作祟的恶妖。”
    等等等等。
    阎清欢没大听懂,茫茫然举起右手:“施小姐如何知晓,死者只有一个?我听说昨晚半条街都被妖物占领,不应该闹得很大吗?”
    “昨日我见过一只被傀儡术操纵的画皮妖。”
    施黛耐心解释:“她告诉我,傀儡师给她下的指令,仅仅是‘吓唬人’而已。结合纸上的志怪故事来看,傀儡师真正想杀的,只有一个男人。”
    这就更奇怪了。
    想杀一个人,为何要闹得满城风雨、人尽皆知?
    杀鸡焉用牛刀啊。
    “我能再提问吗?”
    阎清欢怯怯道:“昨夜的死者,死状如何?”
    “极惨。”
    江白砚轻哂:“生前遭人虐待,死后剥皮剔骨。剥皮手法残暴粗糙,不似画皮妖所为——应是傀儡师亲自动的手。”
    虐待死者,说明积怨已深。
    施黛认真思忖:“《画皮》与死者亲身经历有关吗?”
    这回江白砚总算侧过头来,桃花眼底蕴藉傍晚霞色,凝神看她一眼。
    他笑了笑:“我亦这般想过。然此人不曾抛妻弃子、强抢民女,反而是个为人称道的善人。”
    想不通。
    施黛微微蹙起眉。
    凶手写了个一分真九分假的故事,又引出一场颇为棘手的乱子,他图什么?
    想让全长安城都知道,永庆坊中死了个人吗?
    她没来得及思考更多。
    一道惊呼打断思绪,在霞光漫天的傍晚,如利箭刺破沉寂。
    “不、不好了!”
    来人是个身着粗布短衣的中年男子,匆匆忙忙奔至镇厄司门前,满面惊慌:“大人,芙蓉园中被人贴上了那种纸…那种写了故事的纸!”
    是前来报案的百姓。
    心口蓦地一跳,施黛急声道:“故事里可有死者,死于何处?”
    男子结结巴巴:“昌、昌乐坊!”
    *
    傍晚的长安城华灯初上。
    晚霞瑰丽,如水墨融化,火烧般铺天盖地。
    赶往昌乐坊的路上,阎清欢紧张得险些忘记呼吸。
    是命案。
    他入镇厄司的第一天居然就遇上命案,看样子,还是一桩连环大案。
    方才报官的中年男子不敢撕下芙蓉园中的宣纸,凭着记忆,为他们阐述了大概。
    这次的志怪故事,名为《缢鬼》。
    顾名思义,是上吊而亡的鬼魂。
    故事主角是个道貌岸然的教书先生,因贪念太盛,夺走邻家治病的救命钱,致使邻人自缢身亡。
    结局不必多说,恶人有恶报,教书先生被冤魂缠身,惨死家中。
    倘若与昨夜相仿,今夜昌乐坊中,会死去一名教书匠。
    看出阎清欢的拘谨,施黛温声安慰:“别害怕。江公子很厉害,有他在,不会出事。”
    她身旁的施云声瘪着嘴低哼一声。
    这姑娘生得明眸皓齿,嗓音清泠似珠落玉盘,莞尔笑开,如明月生辉。
    被这样的目光注视,心下竟无端安稳几分,阎清欢抬了眼,看向身侧的江白砚。
    听说这是镇厄司中的后起之秀,年纪轻轻,实力已不容小觑。
    江白砚与施云声对上的那一剑历历在目,想起彼时剑吟如龙,阎清欢更生佩服。
    而且,这位公子长得挺好看的。
    不似长安城那般雍容凌厉,江白砚的轮廓更像南方浸着水的疏朗,皎如玉树。
    不知他与施小姐是什么关系。
    尚未进入昌乐坊,便能察觉一股压抑死气。
    远远眺望长街,但见黑雾渐起,鬼影徘徊,家家户户大门紧闭。
    因是医者,阎清欢对武艺一窍不通,朝着队友身旁靠了靠,余光瞥见冷着脸的施云声。
    他是在赶来的路上才知道,原来这孩子并非镇厄司之人,而是施黛家中的弟弟。
    听说昌乐坊大乱,施云声跟着一并前来,观其神色,自始至终面无表情,只在偶尔听施黛夸江白砚时面露烦躁。
    总而言之,居然比他这个大人更加镇定。
    不可,不能这样。
    他身为斩妖除魔的侠士,怎能比一个孩子胆怯。
    压下心底慌乱,自幼养尊处优的大少爷深吸一口气,与另三人步入昌乐坊中。
    耳畔充斥鬼哭之声,周遭黑雾愈浓。
    阎清欢行得忐忑,不知是不是错觉,竟见不远处两栋楼阁倏然消失无踪。
    似乎,不是错觉。
    脚下的黑雾如细蛇攀附上脚踝,眼前所见的一切都在缓慢扭曲,好似泼墨融化,变了形状。
    “当心迷阵。”
    目光一晃,他听见江白砚拔剑出鞘:“是鬼打墙。”
    鬼打墙。
    话本中常见的迷障,据说源于鬼气过重、阴阳交错,可置换空间,令人寻不见出路。
    他曾对鬼打墙颇为好奇,想着假以时日瞧上一瞧,今日亲眼所见,只觉后悔。
    谁能告诉他——
    为什么眼睛一闭一睁,他就变了位置啊!
    此地绝非昌乐坊入口,而是一条狭长巷道。
    天色渐暗,红霞如血。巷中灯火幽寂,抬眼望去,几道飘忽鬼影怨气沉沉,仿佛随时能将生人撕作碎屑。
    在他身旁,还有道小小的影子。
    是施云声。
    完蛋。
    他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大夫,和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孩,一并入了鬼打墙深处。
    他对施云声的实力并不了解,回想后者被江白砚一剑震飞的场景,阎清欢觉得……
    罢了,还是由他来保护这孩子吧。
    施云声从未遭遇过鬼打墙,被传送到这处陌生角落,黑黢黢的眼底生出茫然。
    果然只是个稚童。
    阎清欢怜爱之心大起,低声安慰:“莫怕,我保——”
    阎清欢顿了顿,吐字艰难:“我保护你。”
    他终于说出来了。
    这句每册话本中都会出现的经典台词,每个主人公必备的至高格调!
    不久之后,眼前的孩子定会如所有话本里那样,满心依赖朝他靠拢,抱着他胳膊说一句“谢谢哥哥,哥哥好强”。
    施云声:?
    施云声面无表情,拔刀出鞘:“我有刀。”
    这是要硬来?!
    阎清欢打个哆嗦,一把拽住施云声胳膊:“别别别,别犯糊涂!”
    这孩子能被江白砚一剑击开,想必是个半吊子,倘若施云声出事,他如何向施黛交待。
    小孩神情古怪扭头看他,似乎没听明白,说话也不利索:“什、什么冰糖葫芦?”
    阎清欢:……
    不太聪明的样子,更怜爱了。
    今日实在失策。
    他生于钟鸣鼎食之家,平日三大爱好,遛鸟,斗蛐蛐,看话本子。
    话本中的大昭风云诡谲、邪祟横行,久而久之,阎清欢觉得他不该再遛鸟斗蛐蛐,他应该是个侠客。
    偏偏他自幼学医,只能在镇厄司中与人同行,可现在同队友失散,这算个什么事儿?
    不远处的鬼影嗅到生人气息,面露惨笑飘忽而来。
    阎清欢没在它们身上看见傀儡术的灵线。
    这些是自发聚集而来的厉鬼,能轻而易举要他们的性命。
    将施云声护在身后,阎清欢吞了口唾沫。
    以他和施云声半吊子的实力,无法击退数量众多的妖鬼,这种时候,只能智取。
    他可不是没用的大人。
    鬼影渐近,杀意愈浓。
    活了这么多年,他见惯名利场中的你来我往,别的人情世故或许不懂,但明白一件事:
    有钱能使鬼推磨。
    他别的没有,唯独钱不缺。
    “停!”
    壮着胆子大喊一声,阎清欢抬头,与五六道鬼影对上目光。
    都是苍白消瘦、神情怨毒的厉鬼,看衣物,是极粗糙的粗布短褐。
    阎清欢底气更足几分,试探性开口:“我身上,带了银钱。”
    施云声:?
    这人在说什么?
    从未听过如此古怪的开场白,不止施云声,几道鬼影亦愣住。
    “你不会在想,有钱能使鬼推磨吧?”
    一道鬼影凑上前来,凶神恶煞:“最烦的就是这句话。你们活人没骨气,偏要栽赃在我们身上,污鬼清白!”
    阎清欢大惊:还有鬼不爱财的?爱钱如命,这不是华夏千年的传统美德吗?
    见他震悚,厉鬼笑得贪婪:“不过,加钱的话,可以考虑。”
    原来是欲擒故纵,主打一个顶级推拉。
    早说不就好了。
    钱对他来说不是问题,阎清欢松下一口气,从荷包掏出一张银票,洒脱笑道:“一百两。”
    一百两,足够一人三十年的吃穿用度,绝非小数目。
    这群厉鬼没理由拒绝。
    虽然他不得不花钱买命的行为很不靓仔,但至少算是潇洒,能护两人周全。
    待逃出生天,说不定还能如话本那般,得到施云声一句“谢谢哥哥”。
    他拼了!
    将银票抬手递出,出乎意料地,没有谁来接。
    群鬼面面相觑,沉默良久,爆发一阵大笑。
    它们为何发笑?
    阎清欢听得莫名其妙,遽然间,眼前展开一沓花花绿绿的纸钱。
    总算意识到什么,他右眼一跳,看清纸钱上的印字。
    好家伙。
    一百万两,一千万两,五千万两。
    中间那张最为醒目,上书四个端正大字:
    【一万亿两】。
    很惊悚。他的双眼像被暴揍一通。
    在如此歹毒的衬托下,阎清欢有生以来头一回觉得,手中的一百两银票是那般弱小可怜,又卑微无助。
    “想什么呢?一百两?”
    厉鬼冷笑一声:“我们这儿的银票,都是一万起步。”
    不是。
    …谁和你谈冥币了啊!!
    这场拉锯战,最终以单方面的惨败落幕。
    厉鬼们收回亿万大钞,面露嫌弃看向阎清欢手中单薄的百两银票,不约而同啐上一口:
    “啧,穷鬼。”
    阎清欢很恍惚。
    他,江南一等一的阔少,穿的是绫罗绸缎锦绣鲛绡,出行靠的是宝马香车。
    最重要的是,他保底是个活着的人。
    今日竟被几个穷得叮当响、死了不知多久的鬼,当面叫了“穷鬼”。
    如此魔幻,这就是传说中的长安吗?
    折腾这样一番功夫,厉鬼彻底没了耐性,双目猩红露出獠牙。
    阎清欢后退一步,正要拉着施云声转身就跑,一扭头,瞟见刹那白芒。
    刀光吞吐,如白虹贯日,自他身后一跃而起。
    去势之利落,好似鹰击长空,毫不费力贯穿一只厉鬼的咽喉。
    施云声的动作快得不可思议。
    与江白砚对峙时的迟滞消散无踪,男孩纤瘦的身影如绷紧的弓。手起刀落,只几个回合,便将厉鬼尽数屠灭。
    像阵风,也似撕咬猎物的豺狼。
    鬼影消散,施云声收刀入鞘,回眸投来淡漠且不屑的一瞥。
    虽无言语,阎清欢却看清他眼中的意思:
    就这?
    没用的大人。
    阎清欢:。
    绵长的静默持续了好几息。
    没有丝毫犹豫,如同所有话本里那样,阎清欢飞快靠拢,一把抱住他胳膊:“谢谢弟弟,弟弟好强,弟弟带带我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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